*連署支持實習醫學生與醫師納入勞基法*

請先看看以下幾篇:
想一想 台灣社會怎麼對待醫護人員

別把醫院當王品 你他媽的憑甚麼當大爺

醫生,你還敢救人嗎?

醫生,你多久沒睡覺了?


然後再看看新聞連結,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在這個時候提這個。
「醫師納入勞基法」會議 誰支持、誰反對?

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

衛署放寬標準 實習醫生納勞基法
這篇新聞最後說:為解決醫師勞動權,衛生署將於下周開會就責任制、彈性工時以及輪班空窗期對照護品質的衝擊進行討論。
然後半年來就沒下文了,也沒有媒體再去做進一步的後續報導。
我很樂見護士適用於勞基法了,但是到醫院這邊真正落實的有多少?就不得而知了。

先說一下,伊西爾本人其實是個很機車的人。
如果今天我是醫生,絕對是那種會挑病人的,遇到奧客就不醫,請對方另請高明去,找不找得到高明的醫師也不干我的事,找不到就等死去吧~都說佛度有緣人~
救人是醫師的專業道德素養,但不是絕對義務。
醫師和病患是一個對等的關係,並不是因為付了錢出去就可以自己把自己的地位調高。
這些錢是用來換取對方專業的代價,如果今天自己有這樣的專業,可以醫好自己,那也不用到醫院去了,但這也不是讓醫生可以拿來當不用心的藉口。

就像每個行業一樣,一定有很好和很不好的從業者。
令人悲傷的是,壞的從業人員常常吃得肥肥、撈得飽飽,每天日子過得消遙自在。宗教人士總說:做壞事的人會良心不安,日子會過得不開心。我只想說:屁咧!沒有的東西怎麼會不安。
而好的從業人員常常身上背負著過重的責任,卻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和尊重,因一般人常將看到壞的從業人員產生的刻板印象,通通套到所有從業人員身上。
這是不對的,我們不能拿壞人做的事去懲罰好人,但現在這個社會卻正在作這樣的事。
於是越來越多的醫生跑去做風險相對較低、又較好賺的醫美;越來越少人走沒事可能會被告、背負上醫療糾紛,壓力又大的外科。
外科和醫美比起來,國小生都知道哪個才救命。導致這樣的結果該怪醫生還該怪大眾?當然是大眾。

人除了金錢之外,更追求理想。
若得不到尊嚴與長期疲勞之下,會不停地消耗掉理想。
沒了理想,那就追求金錢吧。

這並不是說我們碰到了爛醫生都不能替自己維護權益,這是獨立事件。
我想表達的是,病患想要有一個好的醫療環境,必須給醫生一個好的工作環境。
大家都知道,在馬路上開車的人過勞比酒駕還可怕,那為什麼敢放任過勞的醫護人員去做一些比開車還要複雜的工作,甚至把自己的性命放在這樣的情況底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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