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了新工作,每天都像度日如年
有苦說不出,因為公司要求不得詆毀公司,
我想只要是他們無法接受的事實都叫做詆毀
所以滿肚子的苦悶啊~
要求自己要努力去喜歡,可是就開心不起來
再這樣下去我大概會人格分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伊西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